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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市房产交易中心社会服务承诺
编辑:许昌楼市网 2010年05月31日09:12 来源:许昌市房产交易中心
 为了转变职能、改进工作作风、提升服务形象,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,规范服务行为,提高行政效率,推进政务公开,廉洁从政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如下:
    一、服务内容
    1.房屋交易过户。
    2.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。
    3.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。
    二、服务流程、时限和标准
    (一)房产交易办证
    1.工作流程、时限:
    (1)业主提出申请后,资料齐全的,行政大厅受理,同时业主在当地媒体发布公告,1个工作日;
    (2)大证确认、核对面积、审查资料、录入资料,7个工作日;
    (3)审批、发放房屋产权转让确认表,1个工作日。
    2.收费标准:
    (1)住宅转让手续费:新建商品住房3元/平方米,由转让方(开发企业)承担;二手住房(含买卖、赠与、继承、单位集资房)6元/平方米,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%。
    (2)非住宅房屋转让手续费: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屋按价值的0.3%收取,由转让方(开发商)承担;二手交易的非住宅房屋按价值的0.5%收取,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%。
    (二)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
    1.工作流程、时限:提交资料、受理、现场勘察、审核审批、收费办证、登记备案,7个工作日。
    2.收费标准:房屋租赁手续费院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元/套,非住房租赁手续费按月租金的1%收取。
    (三)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
    1.工作流程、时限:核对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,建立楼盘信息,进行局域网上备案,3个工作日。
    2.收费标准:无
    三、服务要求
    1.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做到仪表整洁、服务热情、用语文明、解答耐心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。
    2.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,捞取好处。
    3.不以任何借口刁难办证群众。
    4.不以权谋私,严禁向办证群众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    四、投诉与监察
    如果对上述工作事项不满意或有建议和要求,可直接到我中心提出(电话:2187037),投诉事项将在3日内得到答复,10日内处理完毕。如果没有及时答复,每拖延一天,扣罚责任人100元作为投诉的补偿。遇特殊情况,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,我们将作出解释。如果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,可直接到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(电话:2162099)投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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